记的意思及取名寓意
记字的基本解释
记
(記)
jì
把印象保持在脑子里:记忆。记取。记性。博闻强记。
把事物写下来:记录。记功。记者。
记载事物的书册或文字:游记。日记。大事记。
符号,标识(zh?):印记。标记。记号。
古时的一种公文:奏记。笺记。
皮肤上的生下来就有的深色斑:胎记。
量词,指打一下:给他一记耳光。
忘
记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jì]
[《廣韻》居吏切,去志,見。]
“记1”的繁体字。
(1)不忘,把印象保持在脑中。
(2)记录;载录。
(3)公牍;札子。
(4)指典籍;著作。
(5)文体名。以叙事为主,兼及议论抒情和山川景观的描写。晋陶潜有《桃花源記》。
(6)记述或解释典章制度的文字。如《周礼·考工记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大戴礼记》。
(7)印章;钤记。
(8)表记;标志。
(9)皮肤上生来就有的深色的斑。
(10)动量词。打一下叫打一记。
(11)佛教语。佛对弟子和发愿心修行的人,预言其将来成果作佛的事叫“記”。以之授与其人叫“授記”,受者谨领叫“受記”。
(12)通“其”。语助词。
(13)通“計”。参见“記會”。
记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記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1188第18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吏切,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𥳑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𥳑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 又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 又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 又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 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记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记”本义指印象保持在脑子里,引申为记忆,想念,如博闻强记,用做人名寓指知识丰富、记忆力强、见闻广博、用心专注之义。
记字取名的寓意
“记”有着记性、念念不忘、识记的意思,以“记”入名引申为深铭肺腑、过目成诵、铭记不忘之义。
记字取名忌讳
1、记字五行属性为木,根据五行木克土的原理,记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土的字取名;
2、记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i或同声调去声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记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记字,晚辈忌讳用记字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