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的意思及取名寓意
宪字的基本解释
宪
(憲)
xiàn
法令:宪章。宪令。宪兵。
指“宪法”:违宪。立宪。制宪。
宪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1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1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
宪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備考】【寅集】【宀字部】 宪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285第10【搜眞玉鏡】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(憲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憲禁于王宮。【註】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文武是憲。【箋】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【書·說命】惟聖時憲。【傳】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【禮·內則】五帝憲。【註】法其德行也。 又【說文】敏也。【禮·學記】發慮憲。【註】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【徐鍇曰】目與心應爲敏也。 又【諡法】博聞多記曰憲。 又【詩·大雅】無然憲憲。【毛傳】憲憲,猶欣欣也。【箋】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 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【集韻】或作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呼典切,音顯。【韻會】興盛貌。【詩·大雅】顯顯令德。【中庸】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【正字通】憲有顯示之義。 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【詩·小雅】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又【大雅】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
宪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宪”本义指宪法,法令;效法,摹仿,用做人名寓指自律克己、敬畏之义。
宪字取名的寓意
“宪”有着宪令、宪兵、立宪、制宪的意思,以“宪”入名引申为三省吾身、谦虚恭敬、洁身自好之义。
宪字取名忌讳
1、宪字五行属性为水,根据五行水克火的原理,宪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火的字取名;
2、宪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ian或同声调去声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宪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宪字,晚辈忌讳用宪字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