谕的意思及取名寓意
谕字的基本解释
谕
(諭)
yù
告诉,使人知道(一般用于上对下):面谕。手谕。谕旨。晓谕。
明白,古同“喻”,明白,理解。
古同“喻”,比方。
谕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yù]
[《廣韻》羊戍切,去遇,以。]
“愉2”的被通假字。“谕1”的繁体字。
(1)告晓;告知。
(2)告谢。
(3)教导;教诲。
(4)指告诫的言辞。
(5)旧指上对下的文告或指示。亦特指皇帝的诏令。
(6)学官名。即教谕。宋代在都城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,元、明、清县学皆有此官,掌文庙祭祀和训诲所属生员。
(7)明白;领会。
(8)表明;显示。
(9)比喻;比拟。
(10)姓。晋有谕归,见《通志·氏族五》。
谕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諭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1188第18【唐韻】羊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戍切,𠀤音裕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類篇】曉也。【韻會】及其未悟,告之使曉。【穀梁傳·桓六年】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【禮·祭義】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告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【周禮·秋官】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𠛬于邦國。【註】告曉以麗罪,及制𠛬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告曉。【戰國策】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【呂覽·離謂篇】言者以諭意也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譬諭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有左右諭德。 又縣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招諭縣,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 又【玉篇】他口切,偸上聲。誘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喩。
谕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谕”本义指明白,理解,同“喻”;也指告诉,使人知道,用做人名寓指懂事、聪明、正直之义。
谕字取名的寓意
“谕”有着明理、理解、告诉、知道的意思,以“谕”入名引申为善解人意、知书达理、蕙质兰心之义。
谕字取名忌讳
1、谕字五行属性为金,根据五行金克木的原理,谕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木的字取名;
2、谕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iu或同声调去声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谕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谕字,晚辈忌讳用谕字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