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的意思及取名寓意
竹字的基本解释
竹
zhú
常绿多年生植物,春日生笋,茎有很多节,中间是空的,质地坚硬,种类很多。可制器物,又可做建筑材料:竹子。竹叶。竹笋。竹编(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)。竹刻。
指竹制管乐器:金石丝竹。
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
姓。
竹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zhú]
[《廣韻》張六切,入屋,知。]
(1)一种多年生的禾本科木质常绿植物。嫩芽即笋,可食;茎圆柱形,中空,直而有节,性坚韧,可用作建筑材料及制造各种器物;叶四季常青,经冬不凋。
(2)指竹简。
(3)古乐八音之一。指竹制管乐器,箫管笙笛之类。
(4)姓。汉代有竹晏。见《通志·氏族二》。
竹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竹; 康熙笔画:6; 页码:页877第01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張六切【正韻】之六切,𠀤音竺。【說文】冬生靑艸,象形。下垂箁箬也。【竹譜】植類之中,有物曰竹。不剛不柔,非草非木。小異空實,大同節目。【又】竹雖冬蒨,性忌殊寒。九河鮮育,五嶺實繁。【詩·衞風】綠竹猗猗。【禮·月令】日短至,則伐木取竹箭。【周禮·夏官】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、錫、竹箭。【史記·貨殖傳】渭川千畝竹,其人與千戸侯等。【釋名】竹曰个。【淮南子·俶眞訓】竹以水生。 又八音之一。【周禮·春官】播之以八音:金石土革絲木𠣻竹。【禮·樂記】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【史記·律書註】古律用竹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使泠綸,自大夏之西,崑崙之隂,取竹之解谷生,其竅厚均者,斷兩節閒而吹之,以爲黃鐘之宮。【釋名】竹曰吹。吹,推也,以氣推發其聲也。 又竹𥳑。【左傳註】造𠛬書于竹𥳑。 又竹帛。【史記·孝文紀】請著之竹帛,宣布天下。【說文】著之竹帛謂之書。又竹花,竹實。【謝靈運·晉書】元康二年,巴西界竹生花,紫色,結實。【本草】竹花一名草華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鵷雛非練實不食。【註】練實,竹實也。 又竹醉日。【岳陽風土記】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,可種竹,《齊民要術》所謂竹醉日也。 又地名。【爾雅·釋地】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【史記】伯夷、叔齊,孤竹君之二子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孤竹在遼西令支縣。【又】沛郡有竹縣。【註】今竹邑。【又】廣漢郡屬縣有綿竹。【又】零陵郡竹山縣。【水經注】藉水東南流,與竹嶺水合。【穆天子傳】我徂黃竹。【零陵記】桂竹之野。【楊愼集】桂竹,後稱貴竹,今貴州。【福建志】南安縣有苦竹山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竹監掌植竹葦,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。 又書名:【竹書紀年】【戴凱之·竹譜】【劉美之·續竹譜】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伯夷、叔齊之後,以竹爲氏。後漢有下邳相竹曾。 又草名。【永嘉郡志】靑田縣有草,葉似竹,可染碧,名爲竹靑。【宛陵詩註】錦竹,草名,似竹而斑。 又木名。【益部方物略】竹柏,生峨嵋山,葉繁長而籜似竹。 又花藥名。【本草】石竹,瞿麥也。鹿竹、菟竹,黃精也。玉竹,葳蕤也。 又菜名。【齊民要術】竹菜,生竹林下,似芹科而莖葉細,可食。【羣芳譜】淡竹葉,一名竹葉菜,嫩時可食。 又果名。【桂海虞衡志】木竹,子、皮色、形狀全似大枇杷,肉甘美,秋冬閒實。 又䑕名。【贊寧·筍志】竹根有䑕,大如貓,其色類竹,名竹豚,亦名稚子,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。 又魚名。【桂海虞衡志】竹魚出灕水,狀如靑魚,味似鱖。 又酒名。【張協·七命】豫北竹葉。【張華詩】蒼梧竹葉淸。 又【集韻】敕六切,音畜。萹竹,草名。 又與屬玉之屬通,鴨也。【揚雄·蜀都賦】獨竹孤鶬。 又叶職律切。【謝惠連·雪賦】雪宮建于東國,雪山峙于西域。岐昌發詠于來思,姬滿申歌于黃竹。曹風以麻衣比色,楚謠以幽蘭儷曲。【註】曲,區聿切。竹,職律切。
竹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竹”本义是指竹子,或者是一种竹制品,用做人名寓指气节、超凡脱俗、刚正不阿之义。
竹字取名的寓意
“竹”有着气节、正直、淡雅、高雅的意思,以“竹”入名引申为高风亮节、顶天立地、光明磊落之义。
竹字取名忌讳
1、竹字五行属性为木,根据五行木克土的原理,竹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土的字取名;
2、竹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u或同声调阳平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竹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竹字,晚辈忌讳用竹字取名。